发展对象因工作调动未及时预备后续工作应怎么办?
领导您好,本人是2018年3月学校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2022年3月在原单位成为发展对象,完成培训与政审,因工作变动未及时发展为预备党员。现单位上级党委因发展对象超过一年未及时预备、且积极分子超过3年拒绝预备发展,请问合理吗?
网友的回答
1、《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原单位没接收你为预备党员是正确的。
2、你离开原单位后,应当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材料转移到现单位,你的身份是入党积极分子。
3、积极分子超过3年没发展为预备党员,不再发展是不符合规定的。
在原单位党组织完成培训与政审后,工作变动期间,是否将发展资料及时转接到新单位党组织呢?必须是要先厘清责任,才能解决问题。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1-31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