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留存党费计算比例时是否需要扣除返还党费?
1.例如,全县全年收取党费共计500万元,其中两新党组织党费共计50万元(下步拟全额返还),县委按20%比例留存党费,其余80%上交市委。此时计算留存金额时,①是否提前扣除应返还的两新组织党费,即留存(500-50)*20%=90万元,再全额返还两新50万元?②还是直接计算,即留存500*20%=100万元,再全额返还两新50万元?
2.返还的两新组织党费,是直接返还到各个两新组织党组织吗?没有账户怎么办?
3.返还的两新组织党费,若可以返还到党委党费账户,那能否由党委统筹使用?即A支部党费可用于B支部活动。因为有的支部活动多、有的活动少,能否根据实际需要情况统筹使用?
2.返还的两新组织党费,是直接返还到各个两新组织党组织吗?没有账户怎么办?
3.返还的两新组织党费,若可以返还到党委党费账户,那能否由党委统筹使用?即A支部党费可用于B支部活动。因为有的支部活动多、有的活动少,能否根据实际需要情况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