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请以前的党支部出具档案资料缺失的情况说明吗?
10年前在学校入党,当时学习对于党员档案的管理能力比较有限,档案管理和交接过程有涉及人员离职,部分档案资料丢失,无法找到。现工作单位要求补齐之前的档案,以前的党支部也有困难,无法实现,涉及的党员可以请以前的党支部出具档案资料缺失的情况说明吗?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有文件模板可以参考吗?
网友的回答
可以的,涉及的党员可以请以前的党支部出具档案资料缺失的情况说明。由于10年前在学校入党时,档案管理和交接过程存在人员离职,导致部分档案资料丢失,无法找到。针对这种情况,以前的党支部可以出具档案资料缺失的情况说明,证实档案资料的遗失情况。建议及时与工作单位沟通,说明档案遗失情况,并积极寻找其他证明材料来弥补档案的缺失。具体文件模板建议向上级党组织咨询。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1-25 20:48
如果是当时由于党组织管理交接疏忽导致党员材料丢失的,党组织有责任给你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合理的,没有什么模板,只是把档案目录中的原来缺失的材料逐一列出来,说明这些材料原来确实齐全、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党员身份真实有效,确是党组织不慎遗失的,本人、当时的书记、涉及到的管理人员、交接人员,都得在说明上签名和附上电话,加盖党章,以备核查真实性。如果缺失的材料涉及到某些党员群众意见或者签字的,他们也可以出示一下书面证明材料来佐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