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可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来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吗?
国有企业是否可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来决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企业本身规模较小,党员也比较少,为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干部均为公司经理层以上干部,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目前均不健全,为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提高决策和落实效率,是否可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来决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有没有政策依据?
网友的回答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把头定调,不可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来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1-25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