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题
本人2023级应届毕业生拟入职广东省一所普通民办二本院校,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该校规定“如果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绑定在一起,可提供党员档案中的三书一表复印件”。现欲将组织关系转出,从河北省C市S区人才市场转到广州XH学院F学院党委,接收地需要我提供党员材料中4份材料,即复印件1.入党申请书 2.入党志愿书 3. 转正申请书4.入党培养登记表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河北省C市S区人才市场档案管理窗口说只能提供调档,并不提供复印件。我在网上看到河北省有类似案例,可以提供复印,所以想咨询一下,谢谢回复!
网友的回答
建议双方学校党组织对接沟通处理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1-24 09:49
各地规定不同,建议继续沟通,并考虑打当地的咨询电话。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4-01-24 09:44
广州XH学院F学院的要求是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直接接收你的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
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到新的单位,一般是先接收组织关系,之后等档案传递到新单位后,由当地党组织对档案进行审核。
2、正确的做法是,先接收组织关系,等档案传递到学院后,由学院党组织对档案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核实党员身份。
请与基层党委进行沟通,档案一般情况不能复印,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合理。
成纪
lv 3
发布于:2024-01-23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