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民主生活会的参会人员如何理解?...

民主生活会的参会人员如何理解?

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参会人员是指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我对这句话觉得不太好理解。请大家指点。

1.以县级为例,如果xx局,有1个副局长,是党员,但是不是党组成员(党龄不够),请问这个人是参加还是列席

2.还是以县级为例,xx局下设的二级单位(正科、副科级),要不要开民主生活会?

3.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乡镇党委参照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个人是副镇长,不是党委委员,是不需要参加的,我的理解对么?

12371网友mwahhb

lv 2

发布时间:2024-01-2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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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以党组民义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那么,该副局长列席;没有设立党组的,以单位、部门名义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则为参会人员。
2.各地操作不同。建议有3人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单独召开;党员班子人数较少的,可以通过扩大参会范围召开民主生活会,参会范围一般扩大到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3.以党委班子名义召开,则列席;有的地方以单位的名义召开,名称换成了“XX镇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那就可以纳入了。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1-2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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