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党组成员兼任下属单位负责人,还须分管局里工作吗?
本人2021年担任过我局党组成员,单位给了分工,分管某一领域的工作,2023年组织部任命我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任职(副科级事业单位),为负责人,也没有将党组成员免去,目前局领导还让我分管某一领域的工作,同时,做好事业单位的工作。该事业单位工作量比较大,没有时间去分管局机关的工作。我的疑问是:我是否必须要在局里分管某一领域的工作,是否可以不承担局里分管工作?主要有什么依据了?
网友的回答
你是党组成员,就可以分管局里的相应工作。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4-01-18 09:10
您这个问题没有任何依据的,作为党员干部,首先是要服从组织安排,确实有困难,建议您和领导进行充分沟通,同时也抓好下属干部培养,让他们尽快成长起来。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1-17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