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中遗漏了一名党员怎么办?
因早期单位改革,重新合并重组,党员档案管理交接不规范、不到位,造成一名党员被遗漏,做为接收单位的我们,在全国党员系统全面开通后也未录入该党员信息。目前该党员已退休快十年,期间都没有参加过任何一个党组织生活和交党费。现在回到我们单位,需要我们将其组织关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移交到属地政府进行管理,但全国党员系统中一直没有过她的信息,怎么合理合规地解决这个问题呢?
网友的回答
首先,需要核实该党员的实际情况和遗漏原因。了解是由于早期单位改革、档案管理交接不规范造成的信息遗漏,还是其他原因。如果该党员在早期确实有党组织关系,那么需要找到当时的档案材料,如入党申请书、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登记表等,作为证明其党员身份的依据。与进行过合并重组的早期单位进行联系,了解当时关于党员档案交接的具体情况,看是否有可能找回遗漏的档案材料。如果确认该党员的党员身份,且经上级党委同意,可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为她创建一个新的账户,具体建议联系上级党组织授权或者系统管理技术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