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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评优中党委研究认定是需要建立在集体推选的基础上?

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年度个人考核评优工作,在各支部均选定优秀人员后公示时,在公示名单中列出“单位党委会研究认定”优秀人员,且这些优秀人员并不在各支部选定的名单中。请问这时“单位党委会研究认定”的优秀人员名单合法吗?

鄂汉子

lv 2

发布时间:2024-01-08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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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问题,依照实际的工作,只要是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不是个人的决定和行为,形成决议的认定名单是合法的,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党委进行反馈不同意见。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1-09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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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各推选流程只要符合考核评优工作方案,则不应存疑。比如:在评优工作方案中,明确写明由各党支部选定的优秀人员名额为10个,由党委党委会研究认定的优秀名额xx个;两者并不矛盾。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4-01-0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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