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无处接收怎么办?
由于工作变化,现在工作的单位无党支部,原党支部要求转出,但是工作地所在街道党支部不接收,要求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党支部,户籍所在地党支部也不接收,导致现在没有地方可以转移,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网友的回答
根据问题,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的规定,可以衔接一下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办理组织关系的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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