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接中两地对档案管理条例不一样,应该怎么办?
现组织按本省党员发展流程审核档案,1、缺少备案报告、批复但有备案表,2.对会议人数30多人存在质疑,认为支部有30多名党员,但30多人是参会人数包括几个党员和大部分发展对象、预备党员,3.学生支部无章,所以所有支部盖章处无章有签字,4.按原组织那边规定,转正绝大部分材料都不放档案,只有预备党员考察纪实表、有转正申请书、有入党志愿书中关于转正的决议,其他的都没有,现组织要求补转正材料,原组织按新细则办事沟通多次补材料无果,现组织必须让补,不接受情况说明。转正材料没有这个是最难解决的,求求知情人解答一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