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支部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的时间和数量有要求吗?
党支部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单次活动中对红色教育基地的数量有要求吗?一次活动最多可以到两个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活动,还是只要时间允许,就不限制红色教育基地个数?我们有党支部准备利用2天时间,参观4个红色教育基地,因为有两个红色教育基地不在常驻地,需要在外住宿一夜。这样两天前往四个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活动,是否符合党支部活动相关规定?活动过程中的住宿费、交通费、餐食费等,是否可以按照党费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从党费中进行列支?
网友的回答
根据问题,可以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二)伙食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三)讲课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四)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五)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六)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四)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五)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六)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