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入党已经32年,出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足1年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除此之外,如果没有其他问题,入党程序基本清楚,入党手续完备,并已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就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够完备,但已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也可予承认其党员身份。
因此,一般不会取消你的党员身份。下步注意配合组织调查核实情况。
需要出具相应的佐证材料,比如,证明你一直从事党的工作,工作期间表现、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个党组织的负责人情况说明等等,组织部门重新认定。
眼里有星辰
lv 7
发布于:2024-02-06 12:06
一般不会取消党员身份,由发展你入党的党组织出具说明即可。
浅谈那点事
lv 4
发布于:2023-12-04 12:37
从确定积极分子到发展为预备党员,明显没有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不符合规定的,结果可能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一般不会轻易不承认党员身份的,你只需要配合党组织调查就行。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3-12-04 09:58
1990年版的发展党员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委需根据你的表现进行决定是否承认你的党员身份。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3-12-02 09:19
1、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2、如果严格处理,可以以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来不承认党员身份。
3、如果是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党委进行调查,确有特殊情况的, 可以认可。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2-02 08:30
个人认为,不会取消党员身份,但是需要发展的党组织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党委印章。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2-0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