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务交流 审查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时...

审查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时,怎样正确处理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前三个月内入党的问题?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在审查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入党材料时, 发现其是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前三个月内发展的,现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向预备党员本人和原单位党组织了解有关情况,查明原因,并请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说明。


对调查核实属于突击发展,经现单位党组织作进一步考察后,认为其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认为其具备党员条件的,由现单位党组织重新为其办理入党手续(包括基层党委预审,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 级党委审批等)。


对工作、学习单位突然发生变动,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对其党员身份予以承认。

云淡风轻

lv 2

发布时间:2017-09-19 15:14

浏览1635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