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时间不足一年,可否认定党员身份?
2014年之前入党,大学生党员,入党时间10年以上,毕业后党员组织关系一直在人才中心,2020年空档考试期间按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所在户籍地要求,将组织转入户籍村党组织。
1.转入组织关系时,现接收党组织没有审查出入党资料有问题,正常接收。
2.2021年现所在户籍地基层党组织告知,审查发现本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到预备党员不足一年,需提供入党时党组织相关证明。
3.联系学校基层党委提供了相关证明,和入党时个人情况及个人当时表现进行了说明。同时,本人提供了情况说明的支持文件,但现所在区级/县级党组织要求重新入党,怎么办?
4.与县委沟通得知:也存在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不足一年情况者,但因时间相对长一些,区/县党委作出认定党员身份,无需重新入党的决定。
5.电话拨打了市委组织部电话,市委组织部对此情况做出可以认定党员身份无需重新入党的回复。但县里反馈与市里据此情况沟通时,告知市委没有此情况记录。
6.与镇党委协商后,镇党委答复双方继续向上反馈,后续无消息。
7.2023年11月16日,接到村党委微信群一年一度的交纳党费通知。本人交纳党费时,村党委负责人未收党费,同时没有告知原因,也没有开具正式盖章说明或者通知。
8.电话联系镇党委,告知此情况,询问本人是否还是党员身份,没有答复。
这种情况我可以怎么办?
1.转入组织关系时,现接收党组织没有审查出入党资料有问题,正常接收。
2.2021年现所在户籍地基层党组织告知,审查发现本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到预备党员不足一年,需提供入党时党组织相关证明。
3.联系学校基层党委提供了相关证明,和入党时个人情况及个人当时表现进行了说明。同时,本人提供了情况说明的支持文件,但现所在区级/县级党组织要求重新入党,怎么办?
4.与县委沟通得知:也存在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不足一年情况者,但因时间相对长一些,区/县党委作出认定党员身份,无需重新入党的决定。
5.电话拨打了市委组织部电话,市委组织部对此情况做出可以认定党员身份无需重新入党的回复。但县里反馈与市里据此情况沟通时,告知市委没有此情况记录。
6.与镇党委协商后,镇党委答复双方继续向上反馈,后续无消息。
7.2023年11月16日,接到村党委微信群一年一度的交纳党费通知。本人交纳党费时,村党委负责人未收党费,同时没有告知原因,也没有开具正式盖章说明或者通知。
8.电话联系镇党委,告知此情况,询问本人是否还是党员身份,没有答复。
这种情况我可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199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你的积极分子培养不足1年确实是存在问题,学校基层党委提供了相关证明,和入党时个人情况及个人当时表现进行了说明。同时,本人提供了情况说明的支持文件。说明问题的性质不严重,况且由于时间较长,属遗留问题。同时,承认党员身份的原则是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如果具备党员条件,应当承认党员身份。区级/县级党组织、镇党委在不进行调查认定的做法是不正确、不负责任的。
你的积极分子培养不足1年确实是存在问题,学校基层党委提供了相关证明,和入党时个人情况及个人当时表现进行了说明。同时,本人提供了情况说明的支持文件。说明问题的性质不严重,况且由于时间较长,属遗留问题。同时,承认党员身份的原则是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如果具备党员条件,应当承认党员身份。区级/县级党组织、镇党委在不进行调查认定的做法是不正确、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