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没有自传和政审材料,原单位不出证明怎么办?
本人本科大四时在学校入的党,到毕业时身份为预备党员,毕业后到了一家央企工作,党员身份也是在工作单位转正的。我的党员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时候,工作单位并没有对我党员材料的完整性做出质疑,直接接收了我的档案,且后面顺利转正了。现在去读研究生了,研究生学校发现我的党员材料里缺少自传和政审材料(本科入党的时候肯定写了,并且毕业时候检查过已经放进档案袋),要求原来的单位做出说明,但是学校和我上一家工作单位均拒绝做出说明,现在材料不完整,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才好,请问应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这块是党组织之间的问题,党员个人配合即可。如原单位不予以出具,则可以向其上级进行报告。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3-10-31 22:25
党员档案里没有政审材料属于比较严重的缺失,也必须是放入档案里的五种资料之一。需要吸收你为预备党员的党支部给你提供这份材料,否则就是不按程序发展党员。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3-10-31 17:26
政审材料是党员档案必须要有的材料,自传在新细则发布后已非必要材料。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10-31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