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两个人谈,也可以增加一个记录人。谈话要形成记录,需要谈话双方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10-10 00:09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只明确了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没有对谈话人的数量做出规定。根据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政策解读”第37条要求,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可以理解为只要其中一人进行谈话即可,也不需要记录人。
一般情况下是上述三人中至少有一个,然后再带本支部一名正式党员参与记录。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3-10-09 19:20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体现其严肃性和纪律性党组织派人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谈话,一般是三人为宜,组织委员或者副书记,其他一位同志,还有一名工作人员,做谈话记录。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0-09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