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遵照这一规定执行。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09-19 13:29
出现这种情况建议由副书记主持,也可委托支部委员主持。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9-19 11:54
暂时可以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全面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尽快督促落实新书记。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9-19 11:08
党员大会可以由支部副书记组织召开,没有副书记的,由组织委员组织召开党员大会。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9-19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