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组织党员观看《恰同学少年》剧场...

组织党员观看《恰同学少年》剧场演出,可否从活动经费中列支?

支部所在地为长沙市区,想组织党员赴橘子洲观看《恰同学少年》剧场演出,开展主题教育。

橘子洲为国家级5A景区,属于国家首批“红色旅游”经典景点之一,景区无门票。

《恰同学少年》是国内首个红色多维沉浸式青春剧场,聚焦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陶斯咏等峥嵘青年,以1913年至1918年他们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五年半的鲜活求学经历为时空体系,以青年们“问志、寻志、立志”的成长叙事为戏剧情境。观众可以在此成为“戏中人”,跨越时空“对话”百年前的峥嵘青年,沉浸式体验那段热血澎湃的红色记忆。剧场票价:198元/人。

支部认为,《恰同学少年》评分非常高,很多观众都深受感动,具有很高的教育意义。但上级觉得门票价格较高,建议从紧把握。经咨询,对方可以开具“文化服务-门票费”“文化服务-演出费”“文化服务-培训费”。

因此,想问一下权威机构,此类党员教育产生的费用是否可以从支部活动经费中列支,如果可以,开具哪类发票更加合适?

12371网友tqgb36

lv 1

发布时间:2023-09-1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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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党建活动经费属于行政经费的一种,发票类目的问题应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或者咨询财务管理部门意见为准。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1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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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要求不一样,建议咨询你们的上级党组织,并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9-1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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