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无处接收怎么办...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无处接收怎么办?

本人组织关系在上家公司,江苏南通林洋光伏党支部,因离职超过2年且林洋光伏党支部可能撤销,故今年一直要求我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目前工作、居住地、户籍所在地都不接收,这个如何处理?

1、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大邹镇”,其组织部不表示接收也不拒绝,申请过1次转移,后取消;

2、常住地1“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家庭在此居住,小孩在此上学,本人的入党材料和档案也在上海人才市场,但不清楚去哪儿转移;

3、工作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提供过转移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入党材料等”,其需要原件“入党材料和档案”,且需本人去上海借调,上海因我本人在上海居住证积分等情况不建议转档,故也无法办理转移。

请问,类似我这种情况,党组织关系怎么办?有什么部门可以解决问题的?

胡云锋

lv 1

发布时间:2023-09-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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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首先有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应转往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这个党组织并不一定是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党组织。全国推进“两个覆盖”工作以后,各地区都依托不同方式为没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建立了相应的党组织,其目的就是接收在这些非公企业工作的党员,你工作的单位具体属于哪个党组织覆盖,应咨询当地党委(党工委)或者区委组织部门。

类似这种情况,建议拨打12371(前面加省市区号)党员咨询服务热线,或者工作所在地组织部门电话,寻求帮助解决,尽快落实好组织关系归属地。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9-11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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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优先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可以尝试由温州龙湾区星海街道开具介绍信或商请函至上海市人才市场,调阅党员档案审核无误后,再归档回去;党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可以不在一处。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1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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