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优先级有文件规...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优先级有文件规定吗?

请问党员在组织关系转接时有优先级原则吗?
各地规定的类似于“第一位为工作单位党组织;第二位为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如社区、园区、楼宇等区域性党组织);第三位为自有房并常住地党组织;第四位为长期居(租)住地党组织;第五位为户口地或人事档案存放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第六位为直系亲属居住地党组织。以上转接顺序为递进关系非并列关系。”

有关要求,中央有具体文件规定参考吗?

12371网友qmgbth

lv 1

发布时间:2023-08-2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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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以便于参加组织生活为原则,第一次见到你这么详细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8-2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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