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有无标准要求?
离退休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有无标准要求,也是和在职党支部一个月开一次支委会组织一次主题党日,一个季度一次党课和党员大会吗?可以特殊吗?
网友的回答
“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及参加党内其他活动。
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进行。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
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要送学上门帮助他们参加学习。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进行。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
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要送学上门帮助他们参加学习。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内重要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个支部都要严格执行,特殊情况要报上级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
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