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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第十三条“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

这里的“党委”,包括党支部委员会吗?

我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因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只设党支部,那么我司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与党委和党委书记的责任是否一样?

12371网友7khqox

lv 1

发布时间:2023-08-2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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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党委不包括党支部委员会,但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田学长

lv 7

发布于:2023-08-2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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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要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方面重大事项、前置讨论本单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怡吖anna

lv 4

发布于:2023-08-2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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