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知识 国有企业的一般部门党支部是否可...

国有企业的一般部门党支部是否可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成员工资分配?

请问国有企业非人力部门的党支部,在部门成员均为党员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召开支委会或者党员大会,研究讨论部门成员(含支部委员)绩效工资分配的事宜?

12371网友4k5zva

lv 1

发布时间:2023-08-1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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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国有企业党(总)支部的主要职责
(1)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搞好本(总)支部日常管理工作。
(3)参与研究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①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后勤保障年度目标和计划的制定。
②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群众工作等方面年度目标和计划的制定。
③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与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和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群众工作等方面制度的制定、修改。
④本单位班组长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科级干部、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的推荐。
⑤本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
⑥本单位上报公司的内部机构、劳动组织的设置调整方案。
⑦工资奖金分配、技术职称的晋升、各种先进的评选等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4)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5)组织和引导职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技术;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关措施,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课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7)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加强纪律教育,维护党的纪律。
(8)支持行政工作,围绕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创新活动,建窗口、树典型、创品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9)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做好党支部资料收集、数据统计等工作。
(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8-1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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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绩效工资的分配应依据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由国有企业班子会审议后实施。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1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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