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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中的时间问题

请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2年5月10日确定为发展对象符合规定吗?

12371网友udjlsw

lv 1

发布时间:2023-08-1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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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你好,支部开会时间和党委审批时间都是2022.5.10,正好党委开会就一并审批了,请问这个符合规定吗?

12371网友udjlsw

lv 1

发布于:2023-08-15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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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表述的时间可对照一下。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8-1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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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间点有问题。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可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根据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检验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提出来的,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年以上”是包含“一年”的。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是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时间为准。在实际工作中,“听取意见、支委会讨论同意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等程序一般不可能同时在一天内完成。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8-1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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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理想状态下到发展对象至少一年时间,所以符合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8-1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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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问题,请您自行判断。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为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而在党支部动议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时,一般应满足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描述中所提及的2022.5.10是党支部委员会的开会时间?还是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呢?
如果是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党支部动议时,该同志不满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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