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十七条 党组织一般定期开展集中表彰。
党中央集中表彰,一般每5年1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中央派出的代表机关,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集中表彰,一般每5年1至2次。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及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集中表彰,一般每5年2至3次。基层党委集中表彰的时间,由上级党组织作出规定。
朝忆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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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8-08 16:27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中央派出的代表机关,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集中表彰,一般每5年1至2次。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及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国家工作部门党委集中表彰,一般每5年2至3次。基层党委集中表彰的时间,由上级党组织作出规定。
美美七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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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8-02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