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党内警告影响期内可以参加村党支部书记选举吗?
党员在党内警告影响期内可以参加村党支部书记选举吗?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中组部组织一局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的解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具体分析、慎重对待、从严把握。受诚勉谈话未满6个月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可根据不同情形予以掌握。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一般不能新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继续提名的也要根据不同情形从严掌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不能新提名、也不能继续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该同志为继续提名,或者原来是高于支部书记的其他职务,且具备继续担任支部书记的条件,根据受处分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可以研究确定为候选人。如果是新提名的,则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