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到香港上学,组织关系应保留在哪里?
我即将到香港继续读书,关于组织关系,我有一些疑问:
1.正式党员到香港后,组织关系应保留在现在的学校还是户籍地呢?
2.香港是否有对应的组织可以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入,以便继续参加组织生活?
3.正式党员到香港后达到一定期限(7年),申请香港永久居民后,能否继续保留党籍?
1.正式党员到香港后,组织关系应保留在现在的学校还是户籍地呢?
2.香港是否有对应的组织可以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入,以便继续参加组织生活?
3.正式党员到香港后达到一定期限(7年),申请香港永久居民后,能否继续保留党籍?
网友的回答
1、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2、香港没有有对应的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
3、根据规定,5年后你的党籍将被停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中央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探亲办理私事者,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农村党员,保留在公社党委)。
(2)自费出国留学者,在他们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3)对于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在他们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基层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4)党员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二年以上未归者,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也要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5)党员出境,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6)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2、香港没有有对应的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
3、根据规定,5年后你的党籍将被停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中央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探亲办理私事者,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农村党员,保留在公社党委)。
(2)自费出国留学者,在他们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3)对于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在他们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基层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4)党员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二年以上未归者,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也要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5)党员出境,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6)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