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被确定预备党员后离职有影响吗?
如果上一年10月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当年11月被接受为预备党员,下一年1月考上其他单位离职,这样可以吗(规定说: 发展党员后3个月将要离职,不得接受预备党员),但是已经接受为预备党员后离职,这样怎么界定?
网友的回答
这个规定是因为,如果发展对象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但是不久就离职的话,上级党委是可能无法完成审批的,而党委没有审批的话则预备党员身份不成立。如果离职前,党委能够完成审批,那么离职是不影响后续转正的(离职后及时把组织关系转到新单位,在新单位完成转正)。
初心2049
lv 7
发布于:2023-07-14 15:13
发展为预备党员之后,即已经入党,具有党籍,离职之后,正常按规定把组织关系转到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考察即可。
真知力行余良
lv 7
发布于:2023-07-14 14:57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7-14 14:41
解释说明情况,将此人组织关系连同入党所有材料转至现在的单位,由现在的单位办理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手续。
牛牛
lv 5
发布于:2023-07-14 13:57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但有一些特殊情况或突发的紧急情况除外,建议咨询上级党委。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7-14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