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党内荣誉及时性表彰,可以适当简...

党内荣誉及时性表彰,可以适当简化工作程序,具体程序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第二十一条提到“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及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国家工作部门党委,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党员和党组织,可以开展及时性表彰。开展及时性表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量,可以适当简化工作程序。”

  简化工作程序有无具体要求?以下6个步骤,可简化哪一个步骤?

  (一)启动。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制定表彰工作方案,报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备案。

  (二)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三)考察。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机关、相关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四)审核。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五)公示。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六)决定。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三千世界

lv 1

发布时间:2023-06-13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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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我理解这六个大步骤都不可以缺少,可以简化的是每一步骤里的具体操作。如(一)中的方案制作与报备,(二)中的组织推荐和逐级研究,(三)(四)中的考察、审核。具体如何简化,由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深圳好龍

lv 1

发布于:2023-12-20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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