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国有企业党支部一定要领导班子才能担任专职副书记吗?
您好,请问一下,县属国有企业党支部一定要领导班子成员才能担任专职副书记吗?
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是县属国有企业,于2018年10月重组,11月成立党支部,截至目前职工有170人,党员36名,管辖的下属子公司有30家。虽只是个党支部,但实际工作中,既承担履行支部委员会职责,又承担履行党委工作职能,每年既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又要召开组织生活会。目前支委班子共5人,分别是支部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1名,专职副书记兼党建办主任、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群团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2022年专项检查指出,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要由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担任,不能由组织委员兼任。
1.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30项重点任务》的通知(中组发〔2016〕26号)文件规定:中央企业专职副书记2016年底前要力争全部配备到位,规模较大的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和地方国有企业也要配备专职副书记。
2.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0号)文件规定: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党组)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党委(党组)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3.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19〕51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专责抓好党建工作。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要求,请问:
1. 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一定要由领导班子担任吗?
2. 重新调整支部设置,支委班子共设7名,分别是支部书记兼董事长1名,支部副书记兼总经理1名,专职副书记兼党建办主任1名,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群团委员兼宣传委员1名,统战委员1名。
请提出宝贵建议,谢谢。
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是县属国有企业,于2018年10月重组,11月成立党支部,截至目前职工有170人,党员36名,管辖的下属子公司有30家。虽只是个党支部,但实际工作中,既承担履行支部委员会职责,又承担履行党委工作职能,每年既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又要召开组织生活会。目前支委班子共5人,分别是支部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1名,专职副书记兼党建办主任、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群团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2022年专项检查指出,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要由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担任,不能由组织委员兼任。
1.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30项重点任务》的通知(中组发〔2016〕26号)文件规定:中央企业专职副书记2016年底前要力争全部配备到位,规模较大的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和地方国有企业也要配备专职副书记。
2.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0号)文件规定: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党组)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党委(党组)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3.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19〕51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专责抓好党建工作。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要求,请问:
1. 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一定要由领导班子担任吗?
2. 重新调整支部设置,支委班子共设7名,分别是支部书记兼董事长1名,支部副书记兼总经理1名,专职副书记兼党建办主任1名,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群团委员兼宣传委员1名,统战委员1名。
请提出宝贵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