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公示有关问题,收到反映意见如何处理?
发展对象公示期间,有收到匿名邮件,反映对发展该对象入党的不同意见。请问该如何处理?是否有实名反映的要求?如果启动调查,有没有什么规范流程?是否需要向对方反馈?
网友的回答
对于公示期过反映的情况,党组织也要给予高度重视,并对问题区别情况处理。如果支部尚未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入党问题,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是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发展为党员的,党组织应及时找发展对象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可按预定方案召开支部发展会。
如果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暂缓发展。如发展会已召开,在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且问题严重,实名举报反馈。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作出不予发展的处理。
如果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暂缓发展。如发展会已召开,在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且问题严重,实名举报反馈。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作出不予发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