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职数。没有明确规定,工作需要可由县委决定设7~11个委员。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30 21:23
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职数。
一般来讲,正式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党员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名。
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超过100人的设党总支,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为5-7人,最多不超过9名。
超过100人的可建立党委。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般为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
没有明确规定,县委派出的工作委员会一般设一正两副,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县委决定设7~11个委员。
木子竖
lv 6
发布于:2023-05-30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