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关系在乡镇的县属单位如何成立党支部?
县(市)有关部门设在乡镇的基层单位,其党的领导关系在乡镇的,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单独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并由所在乡镇党委批准。
参考来源:刘道福编著的《党建宝典:新编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实用手册》,红旗出版社1996年版
参考来源:刘道福编著的《党建宝典:新编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实用手册》,红旗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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