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如何成立党支部?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据此,街道社区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就近挂靠其他社区党支部。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个社区都能单独成立党支部。
参考来源:《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新编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8年3月版
参考来源:《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新编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8年3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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