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委党员大会因故未能按上级党组织批时间召开如何处理?
本单位根据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请示上组党组织(第一次请示),批复同意了了本年4月召开党员大会及相关议程,(第一次批复),本单位根据程序上报了关于委员会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第二次请示),请问:一、如果上级党组织4月末批复同意了关于委员会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但本单位因月末各项工作原因无法召集召开党员大会,如何处理(未按第一次批复同意在4月召开),可能要到5月才能召开。
二、如果上级党组未在4月批复关于委员会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如何处理?
二、如果上级党组未在4月批复关于委员会和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