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确定发展对象后超过三个月之后离...

确定发展对象后超过三个月之后离职的,原单位可以继续培养吗?

  该人员被确认为发展对象之后离职,时间超过了三个月,那原单位还可以继续培养吗?

12371网友b6o64a

lv 1

发布时间:2023-03-08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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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已经离职的党员不适合在原单位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规定,3个月内离职的人员,单位一般不接收为预备党员。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3-0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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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受预备党员的手续。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受单位党组织。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你说的情况不能再在原单位培养,员工离职后不再是党支部的管理下的人员。将材料及时转到接收单位党组织。

中泰Pimi

lv 5

发布于:2023-03-0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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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办理离职,原单位就不可以继续培养,应当将其发展对象的资料移交到新的单位党组织~~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3-0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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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如果原单位党组织已经接收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bwcx001

lv 6

发布于:2023-03-0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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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对象还能继续参加原支部培训学习党内工作并能接受原支部审查的你可以沟通继续培养。
二、发展对象离职以后不在本地,不能继续参加支部培训和接受审查的发展对象,要积极办理组织关系交接到新支部。在新支部继续培训考核审查。
三、如发展对象离职后不参加学习,不配合审查,也不转出手续,可以定为预审不合格,无法转入预备党员。需要他及时办理关系转出手续,并从新申请为发展对象。

李竹君

lv 1

发布于:2023-03-08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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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都离职了,原单位不能培养的,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3-03-08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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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职了,原单位如何继续培养?
应当将其入党材料移交至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继续培养。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3-0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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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清点整理,移交资料。二是主动对接,说明清楚。
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3-03-0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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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建议在新单位继续培养。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3-0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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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5月28日发布)第二章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综上,建议此发展对象在新单位办理接续培养手续,符合条件时,在新单位党组织办理后续入党手续。确有其他原因不能接续培养时,可向新单位党组织重新提交入党申请。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3-03-0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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