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遇到这些问题...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

  1.预备党员是否参加民主评议?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对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
  对表现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对于受到党内处分的党员民主评议等次应如何评定?
  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
  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
  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上述规定办理。
  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3.哪些情况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以下情况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1)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正常的;
  (2)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
  (3)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
  对长期失联的党员,党组织应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联系,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由基层党委审查后,报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按自行脱党处理。

  以上资料来源于《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

12371网友3iuu59

lv 5

发布时间:2023-02-02 11:00

浏览30534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10)

网友的回答

这个好。值得收藏。

13718169688

lv 8

发布于:2023-02-03 11:2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