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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仅6个月即确定为发展对象,如何处理?

2005年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仅6个月即确定为发展对象,如何处理?

12371网友pgv287

lv 1

发布时间:2023-01-2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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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依据党章及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细则已经明确要求要一年以上,应当视作发展党员流程不合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现已废止)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2-0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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