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讨论同意将积极分子确认发展对象后,多久内需上报上级党委备案?
背景:
1.我们是党总支,下面两个党支部均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考察,几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党支部也已经在履行完听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同意、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的基础上,将备案请示报到党总支。
2.党总支因为没有审批权限,经党总支会讨论,同意上报上级党委审批(现在时间为2022年12月初)。
3.跟上级党委沟通后,因发展名额有限制,要每年5月左右才讨论发展一批,现在没办法收我们的请示。
问题:请问向上级党委上报“将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备案请示”可不可以跨年度报,即今年12月基层支部和党总支已经走完程序同意上报,到明年4—5月再向上级党委打备案请示,可不可行,还是必须得基层返工重新开会审查,以新的日期上报?
我查了好多资料,没有这方面的时间要求,请求解答。
1.我们是党总支,下面两个党支部均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考察,几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党支部也已经在履行完听取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同意、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的基础上,将备案请示报到党总支。
2.党总支因为没有审批权限,经党总支会讨论,同意上报上级党委审批(现在时间为2022年12月初)。
3.跟上级党委沟通后,因发展名额有限制,要每年5月左右才讨论发展一批,现在没办法收我们的请示。
问题:请问向上级党委上报“将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备案请示”可不可以跨年度报,即今年12月基层支部和党总支已经走完程序同意上报,到明年4—5月再向上级党委打备案请示,可不可行,还是必须得基层返工重新开会审查,以新的日期上报?
我查了好多资料,没有这方面的时间要求,请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