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确定为发展对象到接收为预备党员是否有时间上限?
本人于2020年10月25日被列确定为发展对象,2021年4月14日被学校党支部接收为预备党员,今年毕业后准备按规定将党组织关系转回居住地社区党支部,被县党委组织部拒收,理由是列为发展对象后超出1个月接收为党员,不符合规定,要求学校开具说明,但学校方面说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发展对象必须在1个月内接收为党员,不知道需要说明什么,我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网友的回答
确实没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发展对象要在多长时间内吸收入党,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等规定,发展对象不是时间一到就随便确定的,一般是具备了党员条件,然后及时办理入党手续这个逻辑,是发展党员比较重要的一个入口关,你这个快半年了还跨了年,让学校开具说明也正常,一般只要学校说明为什么没有在当年接收的具体原因还有你的平时表现,就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