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进入新单位后怎么继续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刚毕业参加工作,在新单位继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话,请问半年度培养考察记录是不是要连续;是不是要开党员大会重新确定联系培养人?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如果原单位党组织能够提供完成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新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进行联系,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情况,各项表现合格的,可以纳入新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成员进行培养,同时要及时向上级党委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