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有3名党员,如何成立党支部?
您好,我是三亚市一名基层的党务工作者。最近,辖区有一个公司想成立公司党支部,但是只有三名党员,可以让他们给上级党组织打请示成立党支部的同时,推荐支部书记吗?因为党员人数少,只设书记一名,不设支委会和副书记,为了方便公司,就不再进行书记的选举,而是公司直接推荐,在打请示成立党支部的时候一并进行。可以吗?
网友的回答
不可以。两个原因:
1.一事一请示。
依据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2.让上级党组织先研究是否需要成立联合党支部等事宜,再研究选拔支部书记的事宜。
参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1.一事一请示。
依据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2.让上级党组织先研究是否需要成立联合党支部等事宜,再研究选拔支部书记的事宜。
参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相关规定,可按如下程序: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支委候选人,报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同意后,基层单位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