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复读时仍在原学校继续发展,是否属于异地入党?
读高中时积极提交了入党申请书,2014年高中毕业后,前往另一所学校复读(该校2014年以前和原高中学校属于总分校关系,距原高中学校骑自行车半小时距离),期间也按时参与培训活动,于2015年1月在原高中学校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请问这步程序是否合规呢?
2015年高考成绩也不理想,决定再复读一年,于2015年9月回到原高中母校继续复读,并在2016年3月确定为预备党员。
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入党吗?
网友的回答
原本应该是同一个党委的。但2014年(也就是我复读的第一年),原高中母校成为一所独立的学校了,应该就不是同一个党委了。而且复读生在复读学校是没有学籍的,我的学籍一直是归属原高中母校的。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判断呢?
属于。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田学长
lv 7
发布于:2022-01-05 22:17
不属于异地入党。
朝忆启
lv 9
发布于:2022-01-05 19:18
无论是否隶属,只要有独立党组织就需要把材料转移后继续培养,如果复读学校没有党组织也应该转入居住地党组织继续培养,这种显然是违反发展程序的
陈灿阳
lv 8
发布于:2022-01-05 16:42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因人事关系在原单位,顾应当向工作单位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单位可以通过派人谈话、电话访问、联系校方等方式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01-05 16:26
同志您好,手续要看你所在的两个高中是否是一个党委,如果是一个党委就没有关系的
王长宇
lv 5
发布于:2022-01-05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