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曾经违反计生法未处理的人员能否...

曾经违反计生法未处理的人员能否发展?

如今已开放生育三孩政策,那曾经违法生育未处理的人员2021年是否可以作为党员发展对象?

12371网友50rf8v

lv 1

发布时间:2021-12-1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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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这个肯定不行,属于违反国家政策,除非上级组织部门统一出通知明确过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受影响。

无涯

lv 5

发布于:2021-12-1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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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问,请党组织给予回复,谢谢!                                                                                       案例一:员工A,在2014年4月抢生二胎,未交社会抚养费,孩子已入户读书,2018年2月递交申请入党,2018年8月参加笔试、面试通过,公示为入党积极分子,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一直是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至2021年4月参加发展对象培训、考试通过,后来关于对发展对象落实执行国家计生政策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其2014年的二孩是政策外仍属违法计划生育,政审计生生育不通过,说要交清社会抚养费后再重新申请入党,现开放三胎了,也取消交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请问这位同志还可以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吗?还要重新写申请入党吗?入党政审还要开计划生育证明吗?
  案例二:员工B,是独生子女,在2013年11月4日抢生二胎,2013年11月14日出了国家单独二胎政策,也是属抢生,已经交了社会抚养费,在2021年3月递交申请入党,请问这种情况申请入党还要考察5年吗?

12371网友p704fr

lv 2

发布于:2021-12-1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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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问:请给予回复,谢谢!
  案例一:员工A,在2014年4月抢生二胎属违法生育,未交社会抚养费,孩子已入户读书,2018年2月递交申请入党,2018年8月参加笔试、面试通过,公示为入党积极分子,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一直是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至2021年4月参加发展对象培训、考试通过,后来关于对发展对象落实执行国家计生政策情况进行审查发现其2014年的二孩是政策外仍属违法计划生育,政审计生生育不通过,说要交清社会抚养费后再重新申请入党,现开放三胎了,也取消交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请问这位同志还属入党积极分子吗?还要交了社会抚养费后再重新申请入党吗?入党政审还要开计划生育证明吗?
  案例二:员工B,是独生子女,在2013年11月4日抢生二胎,2013年11月14日出了国家单独二胎政策,也是属抢生,已经交了社会抚养费,在2021年3月递交申请入党,请问这种情况申请入党还要考察5年吗?

12371网友p704fr

lv 2

发布于:2021-12-1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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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没有新的发展党员政策出台之前,应该是不能发展的,何况是曾经违法生育未处理的人员(总不能发展违法人员入党吧?),即使是接受过处理的,“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的人员申请入党,要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的考验。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确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有了正确的认识,一贯表现较好,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12-13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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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具体规定还是以你们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相关规定来执行!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21-12-1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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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违法生育未处理的人员,时间超过5年以上,可以接受其申请,申请书中需说明。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21-12-1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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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必须接受处罚,并且期满后,考察期至少五年。毕竟当时是违反国家基本国策。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1-12-1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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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而受到处罚的人员,在接受处罚的五年之内,原则上是不会被党组织接收为党员发展对象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1-12-11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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