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明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严格坚持一年召开两次的制度;其次是要做到定期召开。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都应根据这个要求按期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1-11-23 13:59
我们这里乡镇党委、县直党组都是必须召开民主生活会
支部 召开 组织生活会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1-11-23 09:35
这个问题,应该县(区)党委的组织部和纪委会具体通知的
根据有关规定,乡镇党委、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组(党委)每年均应召开民主生活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1-11-23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