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展对象更换一说。
发展对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就不接收为预备党员。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一般应当经过一年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除非火线入党。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11-04 17:27
确定发展对象后,未能按计划发展,需要向上级党委说明原因。
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的,视作违规发展党员,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视情况追究基层党组织责任。
一起来答题
lv 9
发布于:2021-11-04 17:15
没有什么“本该”不“本该”。
决定谁为发展对象,是支部的工作权限。
但是,肯定要在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
如果连入党积极分子都不是,那肯定不行
这是严重的违反党员发展程序
如果被查出,你们支委班子将被问责,被违规发展的也将取消党员身份。
不是入党积极分子,没有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是不可以的。
这是违反规定的啊
这是对个人和组织的极端不负责啊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1-11-04 08:53
1.因为原发展对象本人的特殊原因,不适合现在发展的,党组织可以重新确定发展对象。
2.新确定的发展对象,应当从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拔,并完成有关考察、培训等各项工作
3.后续达到条件的才能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4.原发展对象,如果长时期不具备接收条件,建议由党组织研究,是否取消发展对象资格或是在下一年度(下半年度)再纳入考察人员范围,重新研究接收事宜。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1-11-04 08:49
不存在更换的说法。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国宝
lv 8
发布于:2021-11-03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