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原单位的入党材料转到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考察培养。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09-15 10:06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程序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不需要。由原单位党组织开具介绍信,将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考察有关材料,连同本人档案转去现单位党组织,能否发展入党,由调入单位党组织决定。
红星
lv 5
发布于:2021-09-14 18:09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但是你提出的问题,同时要注意:该《细则》第十九条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一起来答题
lv 9
发布于:2021-09-14 17:38
更换后的党组织对其之前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应该继续培养考察,不必重新从入党申请人开始
李东旭
lv 2
发布于:2021-09-14 16:40
不需要重新申请,只要原支部将发展流程资料与新单位党支部进行一个转接就可以,新支部会重新指定入党介绍人,继续完成对你的培养教育考察~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09-14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