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发展党员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大一时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参军,将材料带到了部队,部队对我接续考察,将考察写实情况写到了我学校的表上,并且指定了培养联系人,有支部书记签字,但是没有盖章,因为表上没有需要盖党章的地方,而且连队没组织章,回到学校后学校承认我的身份,考察半年将我发展为党员,请问我的这种情况合规么?
网友的回答
建议沟通地方县级组织部门,需要党组织调查核实及个人积极配合的!像你这样情况只要按照发展程序一般是没问题的。
江西一粒米
lv 9
发布于:2021-08-03 21:38
这个问题好像都问几次了,建议沟通地方县级组织部门,需要党组织调查核实的个人积极配合,尽早解决为宜。目前你这个没有时间节点、发展情况等具体信息,网上给了你肯定或者否定的答复都不一定符合你的实际情况,你用来作认可你身份的依据也不够有力,地方党组织的调查+县级组织部门的认定才是最终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