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届中,委员空缺2个,如何补选?主要程序?
机关党委届中,委员空缺2个,如何补选?主要程序?
网友的回答
(一)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增补程序如下:
1.在党组织内部讨论增补事宜,由委员会酝酿提出新任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人选;
2.向上级党委报送书面请示,提出增补意见。请示中注明本届委员会基本情况、增补理由、增补候选人名单以及候选人酝酿产生方式等,同时填写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
3.上级党委经研究后任命新增补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外的委员增补选举程序如下:
1.在党组织内部讨论增补选举事宜,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酝酿提出新任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向上级党委报送书面请示,提出增补选举意见。请示中注明本届委员会基本情况、增补理由、本次增补选举时间、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酝酿产生方式以及增补选举办法等,同时填写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
3.经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举,增补选举与换届选举程序保持一致。
4.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
1.在党组织内部讨论增补事宜,由委员会酝酿提出新任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人选;
2.向上级党委报送书面请示,提出增补意见。请示中注明本届委员会基本情况、增补理由、增补候选人名单以及候选人酝酿产生方式等,同时填写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
3.上级党委经研究后任命新增补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外的委员增补选举程序如下:
1.在党组织内部讨论增补选举事宜,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酝酿提出新任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向上级党委报送书面请示,提出增补选举意见。请示中注明本届委员会基本情况、增补理由、本次增补选举时间、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酝酿产生方式以及增补选举办法等,同时填写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
3.经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举,增补选举与换届选举程序保持一致。
4.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委员的程序一般是:
①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请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②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首先,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的理由、时间;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其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第三,召开党代表大会,以代表团(组)为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内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少量委员,党代表大会可以不设大会主席团,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①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请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②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首先,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的理由、时间;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其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第三,召开党代表大会,以代表团(组)为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内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少量委员,党代表大会可以不设大会主席团,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